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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赵敬国律师团队代理一批投资者诉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股份”或“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迎来新进展。部分投资者诉龙宇股份索赔案已被上海金融法院正式受理。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以下三类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1)于2023年4月28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19年4月26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3)于2024年12月17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2月17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回顾本案,2024年12月17日,龙宇股份公告称,于2024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32024053 号)。2023年8月,上海监管局对ST龙宇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ST龙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0723959H)存在以下问题: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ST龙宇存在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的情形,导致ST龙宇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项、《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随后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公告将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赵敬国律师认为,以下三类投资者,可自愿登记索赔:(1)于2023年4月28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19年4月26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3)于2024年12月17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2月17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龙宇股份索赔案已被法院正式受理,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龙宇股份:(1)于2023年4月28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19年4月26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3)于2024年12月17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12月17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维权)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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