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非法借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华安证券宿州分部一从业人员被出具警示函 独思柔 V管理员 /昨天 /11 评论 /2 阅读 0402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年04月02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4月2号,安徽证监局发布公告,对安证券宿州分公司从业人员唐梦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显示,唐梦飞在华安证券宿州分公司任职期间,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未严格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唐梦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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