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跑途中,驾车引发事故,导致扒车随行的丈夫身亡,是因正当防卫引发的“意外”,还是故意杀人?
2024年5月20日晚,曹某某和女性朋友外出就餐,丈夫刘某某怀疑有别的男性在场。5月21日凌晨1点多,刘某某酒后回到家中,与曹某某发生争吵,并持刀逼曹某某一起开车找朋友对质,沿途不停威胁和殴打。曹某某趁刘某某不注意,想要驾车逃离,刘某某爬上前机盖阻拦,车辆行经一路口时发生事故,最终导致刘某某抢救无效死亡。
近日,该案经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曹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不过,曹某某家人坚持认为她并非故意杀人。目前,曹某某已经提起上诉。
【案情回顾】
女子驾车逃命途中发生事故致丈夫死亡
根据一审判决,2024年5月20日晚,身为服装店销售人员的曹某某下班后,和女性朋友王某一起去吃米线。其间接到丈夫刘某某来电,对方不相信,认为还有别的男性。饭后,曹某某就回了家。
图为涉事女子
21日凌晨1点多,酒后的刘某某到家,持刀质问曹某某。凌晨2点02分,夫妻俩下楼,小区视频画面显示,两人交谈、争吵后离开。2点08分,两人来到一辆特斯拉车旁,刘某某手中持刀,对着妻子持续实施踢、踹、推搡等行为。2点12分,两人驾车离开,驾驶人为刘某某。据事后曹某某交代,是丈夫逼着她去找王某对质。
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驾车途中,刘某某多次闯红灯。2点47分,两人到达王某家附近。2点55分,刘某某将曹某某拖拽到汽车尾部,撕坏曹某某的上衣和裤子,后又拽其回车上。3点09分,刘某某在车外看手机。
当事人受伤情况
此时,曹某某趁其不备启动车辆想逃离,刘某某见状爬上车辆前机盖,曹某某继续加速行驶并甩动汽车,刘某某被甩至副驾驶车门处后,继续扒住车辆随车前行。3时10分,汽车行至一处花池发生碰撞,随后有人报警。
汽车行至一处花池发生碰撞
交警赶到时,刘某某在花池中间的甬道上躺着,身体多部位受伤,伤势严重,处于昏迷状态。曹某某从车中爬出,衣衫不整,面部有伤痕,说不清事故经过。刘某某被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曹某某还在医院接受治疗当中。
图为事发地点
【法院宣判】
曹某某构成故意杀人罪,获刑十一年
案发后,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曹某某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曹某某在明知被害人刘某某趴在汽车前机盖的情况下,仍然驾车持续加速,并在途中甩动汽车,意图将刘某某甩下车,最终引发重大交通事故,致使被害人刘某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曹某某明知刘某某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爬上汽车前机盖,处于高度危险之中,极有可能发生死亡后果仍然驾车高速行驶,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曹某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曹某某属于正当防卫。不过,法院指出,正当防卫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曹某某驾车离开时殴打并未进行,刘某某是否会进一步对曹某某实施侵害尚处于未知状态,不存在现实危险性,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法院认为,事故本身虽属意外,但综合考虑,刘某某的死亡并非意外事件。案发前,刘某某手持尖刀对曹某某进行威胁,并多次对曹某某拳打脚踢,在曹某某因恐惧欲启动车辆逃离时,爬上汽车前机盖,主动将自身安全置于危险之中,刘某某对案件的发生具有过错,上述情节量刑时予以考虑。曹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2025年3月24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曹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家属发声】
曹某某父亲:女儿也是受害者,没有杀人的故意
“他是在家暴啊,我女儿才是受害者。”近日,曹某某父亲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管女儿有没有问题,女婿持续殴打、持刀威胁都是错误的。“手机在女婿手里,特斯拉即便车内锁了,对方用手机也可以打开车门,她被打得已经奄奄一息,就是想逃走,看到对方第一时间刹车向反方向驶离,根本不知道他后来还扒在车上,那种情况下,怎么可能完全保持理智……”
据悉,曹某某在法庭上辩称,刘某某在家中以及在王某家附近,多次殴打她,并说要“杀了她”,自己当时已经被打得吐了血,开车只想逃跑,没有想过伤害对方,自己也是受害者。
曹某某的一审辩护律师表示,曹某某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杀人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其长时间遭到丈夫的暴力殴打和持刀威胁,趁机想要逃命。
上述律师认为,刘某某酒后高速驾车、连续闯红灯、持刀威胁、性格暴躁、不听从劝阻,多次对被告人曹某某实施殴打、家暴,对事件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曹某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规定,同时曹某某对刘某某扒在车身随车移动不知情,也无法预料到,事故属于意外事件,曹某某不应承担刑事责任,请求法院认定无罪。
据悉,目前该案已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延伸阅读
大皖新闻讯 日前,在河南省固始县,一名男子持刀将妻子杀害,引发关注。11月5日,被害人家属向大皖新闻记者介绍,死者生前曾多次遭遇家暴,并为此试图轻生,正在起诉离婚中。被害前她还曾打电话求救,没想到等家人赶来时,人已经遇害,令人痛心。
家属称男方曾驾驶轿车撞击女方的电瓶车
女子送孩子回婆家被丈夫杀害
11月5日,被害人洪芳(化名)的哥哥洪先生向大皖新闻记者介绍,其妹妹出生于1991年,今年才33岁,与妹夫王某育有一儿一女,事发前已经和王某分居,独自带着女儿在外租房住,儿子则跟随王某一家生活。11月3日上午,洪芳收到以儿子口吻发来的消息,说他想妹妹了,让将妹妹送回爷爷奶奶家。随后,洪芳将女儿送回婆家,刚骑上电瓶车往回走没多久,王某便驾驶轿车多次撞击洪芳的车。在此过程中,洪芳一边逃跑,一边给母亲打电话求救。
洪先生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一辆轿车停在路边,车头受损,车胎也已破裂。而在不远处,一辆电瓶车侧倒在地,周边还散落着一些零件和一只鞋。
“她喊妈妈救命,说王某要杀她,通话持续了40秒,前20秒有声音,后20秒就没声音了。”洪先生称,闻听此言,他赶紧驱车带着家人赶来。可是到现场一看,洪芳的电瓶车和王某的轿车都停在一边,甚至轿车还未熄火,但并不见二人的踪影。起初他还以为两人已经被送往医院,便让母亲等家人前往附近的医院急诊科询问,自己则选择报警,并原地等待民警到来。在此过程中,有路人告诉他,曾看到王某往一处山坡跑去,他们随即前去寻找,但一无所获。后来在一处小村庄,有人提供线索:曾有一名神色慌张的男子问路,外貌特征与王某相似,他意识到情况不对劲,便原路返回寻找。
洪先生告诉大皖新闻记者,返回后,他果真在一处菜园边找到一把带有血迹的尖刀。因为路两旁都有竹林,比较隐蔽,他进入其中仔细寻找,没多久便发现了倒在草丛中、已经身亡的洪芳,“当时她是仰面朝上躺着,一手还抓着手机。”洪先生介绍,警方随即封锁现场,并展开抓捕,当天傍晚,他接到消息,王某在距离事发地不远处被抓获。
电瓶车侧倒在地,现场还留有一只鞋
家属希望严惩凶手
说起妹妹的不幸遭遇,洪先生连连叹息。他向记者介绍,王某在固始县公路部门工作,是外聘的临时工。妹妹则是一名理发师,二人经朋友介绍相识,结婚已经十多年,生下一儿一女均在上小学。
“王某比较强势,多次家暴。”洪先生称,早在几年前,妹妹就曾被家暴,跑回娘家,男方也追了过来,为了保护妹妹,他和王某还发生了撕扯。在此过程中,王某去厨房拿起菜刀,扬言要砍人,后来还是洪芳将刀夺回,跟着对方回家。此后,王某不准洪芳跟娘家人过多往来。今年9月,洪芳再次遭遇家暴,还曾跑到水边要寻短见,万幸被母亲及时发现劝回,之后洪芳回到娘家居住,因王某多次闹事,又带着女儿在学校旁边租房住,并提出离婚,但王某不配合,无奈之下只好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王某并未到场,正在等待第二次开庭,没想到就发生了这样的悲剧。
据洪先生所述,目前警方已经介入,也已进行尸检,此事正在进一步处置中,两个孩子都在洪芳婆家生活。洪先生表示,妹妹不幸去世让全家人沉浸在悲痛之中,作为家人,他希望王某受到法律的严惩,以告慰死者亡灵。
警方发布警情通报
男方为某部门临时工,警方介入侦办
11月5日,针对此事,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固始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证实,王某确实在该部门工作多年,但并非在编的正式职工,而是临时工,此事是因为家庭原因,而非工作。该工作人员表示,女方生前并未到单位反映过情况,因为单位内部人员较多,且王某非正式职工,其对王某的具体情况也并不太了解。
“没有他们的相关信息,他们没有来这边报到。”记者又就此咨询了属地东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如此答道。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辖区东关派出所,表明来意后,工作人员并未正面回应。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11月4日深夜,固始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11月3日,固始县城区发生一起命案。王某(男,36岁,固始县人)因家庭纠纷将妻子洪某杀害。目前,王某已被抓获,案件正在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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