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淄博淄川农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60万元 戴恬然 V管理员 /05-07 /10 评论 /13 阅读 0507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年05月07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5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600000元。 同时,张某(时任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部总经理)因对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30000元;刘某芳(时任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因对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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