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1日晚间,ST百利(维权)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32024016 号、证监立案字0132024017 号),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3 号)。(张云律师专栏)
根据湖南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百利涉及的违规主要为:ST 百利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2022 年 6 月至 2023 年 9 月期间,ST 百利及其子公司与七家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支付预付款项共计 19,191 万元,用于公司承包的总包项目设备采购。七家供应商在收到预付款后,未按照协议约定供货,而是根据ST 百利实际控制人王海荣的授意,以借款的形式将预付款项转账至北京易路博通石油技术有限公司账户和其他指定账户。王海荣在北京易路博通石油技术有限公司等收到预付款项后,将预付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指定出借给第三方。王海荣涉嫌资金占用共计19,191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控制人王海荣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本息已全部偿还完毕。
业绩方面,根据ST百利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17亿元,同比下降41.19%;归母净利润亏损4.01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18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3.99亿元,上年同期亏损2.5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亿元,上年同期为-5357.03万元;报告期内,ST百利基本每股收益为-0.8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8.02%。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ST百利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暂定:于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8月29日之间买入ST百利,且在2024年8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百利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ST百利维权入口)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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