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新华保险云南分公司与昆明中心支公司合计被罚25万元: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等 谷濡霈 V管理员 /前天 /33 评论 /9 阅读 0605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年06月05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6月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云南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被罚款12万元。责任人张泽雁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被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同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投保资料、对保险条款内容做引人误解的宣传,被警告并罚款13万元。责任人郝学孝、韩肖楠、薛玉涛因编制虚假投保资料、对保险条款内容做引人误解的宣传,被予以警告并罚款合计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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