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6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届时,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将提请本次会议二审。
关于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黄海华介绍,2025年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在草案修改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向巧、佘才高、黄立、马国栋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立法促进航空工业和低空经济发展、加强我国航空安全工作、完善民用无人机监管的建议,认真梳理研究,对于切实可行的建议充分吸收采纳。
▲6月19日,第9届中国—南亚博览会在昆明开幕,低空经济企业携产品亮相吸引观众目光。图据视觉中国/中新社记者 刘冉阳 摄
黄海华表示,根据各方面意见,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
一是充实促进民用航空事业发展的举措,特别是促进民用航空制造业、低空经济发展的内容。
二是规定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发布民用航空相关规章。
三是完善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的相关内容。
四是完善旅客运输合同格式条款、航班延误服务保障相关内容,进一步加强旅客权益保护。
五是在承运人赔偿责任方面,做好与有关国际公约的衔接。
六是,根据多年来的实践和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增加开放航权的规定。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张炎良北京报道
编辑张寻 责编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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