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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晚,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朗科技(维权)”)发布公告,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147号)(以下简称“《告知书》”),认定公司通过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0年4月23日-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3月15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4003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立案。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告知书》,认定公司通过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4,915.28万元、48,912.89万元、33,861.50万元、65,612.78万元、8,225.45万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21.05%、45.19%、41.60%、72.46%、13.22%;分别虚增利润总额24,915.28万元、30,989.93万元、33,861.50万元、35,713.19万元、8,225.45万元,占各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3.81%、7.68%、41.26%、86.08%、50.27%。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0年4月23日-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3月15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均可发起索赔登记。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卓朗科技拟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信本股民索赔”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卓朗科技:于2020年4月23日-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3月15日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维权)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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