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太保寿险台州中心支公司被罚30万元: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蔡孤松 V管理员 /昨天 /13 评论 /1 阅读 1114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4年11月14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11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俞海津(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保险代理人)被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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