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被罚153.41万元:违反金融统计业务管理规定等 云居俊美 V管理员 /12-13 /1 评论 /1 阅读 1213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4年12月13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12月13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业务、支付结算业务、货币金银业务、国库业务、征信业务及反洗钱业务管理规定,被罚款153.41万元。 陈*磊(时任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黄*氽(时任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肖*梅(时任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因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分别被罚款3.1万元、3.9万元和3.9万元。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