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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日海智能(维权)再次涉嫌信披违法拟受处罚,前期信披违法索赔案倒计时!
2024年12月17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日海智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日海智能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2日,日海智能新增公司或子公司与多个主体的各类诉讼、仲裁案件共计40件,涉案金额合计 26,756.1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至2023年8月4日增至79 件,涉案金额合计55,556.4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公司经自查,于2023年8月31日补充披露了上述案件情况。日海智能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但公司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我局拟作出以下决定:对日海智能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2024年1月4日,日海智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日海智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商誉减值金额核算错误;2、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核算错误;3、重庆联通IDC项目核算错误;4、重大融资成分项目核算错误。我局决定:对日海智能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日海智能上述信披违法股票索赔案,已经有一审胜诉判决。该索赔案诉讼时效到期日为2025年4月29日,受损投资者须抓紧诉讼。诉讼时效过期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日海智能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1、在2019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日海智能股票,且在2022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者
2、在2023年3月2日至2024年8月2日期间买入日海智能股票,且在2024年8月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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