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 胡永新
极越汽车近期爆雷一事引起关注,受影响的除了有讨薪的内部员工,还有车主及背后的家庭。对于车主而言,担忧在于后续的车辆维修、保养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近日,不仅有车企高管支招,提出尽早地把车处理掉。也有网友从保险层面表示,趁保险在,找机会走“全险”。
那么,什么情况下,才涉及走汽车“全险”?网友缘何会有找机会走“全险”的思路,是否“靠谱”?
车企出事,网友“支招”
不幸买了“烂尾车”,怎么办?近日,极越汽车被曝出原地解散,有网友吐槽称,极越车主甚至还没反应过来,爱车就变成了“烂尾车”。
不过,这一说法并未受到认同,有网友发出疑问:“怎么走?难道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叫别人砸车那个人是要坐牢的,坐牢还要那个人拿钱赔,保险公司一点都不沾边。”
据了解,通常所说的“全险”,并不会出现在车主保单上,它只是一个很多业务员和车主们私下里提的一个概念。一般是指包含了交强险、车损险、三者险、座位险以及各类附加险等险种的车险组合。
其中,车损险用于赔偿自己车辆在交通事故、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情况下的损失。三者险是对交强险的重要补充,用于赔付交通事故中第三方的车辆、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保额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保额越高,在面对较大事故时的保障越充分。座位险主要保障车内乘客在事故中的伤亡。
北京劭和明地律师事务所保险律师李超表示,“全险”往往体现为保障较为全面,发生交通事故对各方面的损失大多都可以由保险覆盖。一般在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时,如果保障险种比较全面,则可以大大降低车主的损失和赔偿责任。
对于有网友表示,抓紧找机会走“全险”,李超表示,如果产生这一想法,源于对保险相关法律制度的意识淡薄,误认为如果发生严重事故导致车辆重大损失甚至报废,可以获得保险公司针对车辆本身的高额赔偿,进而弥补自身车辆未来快速贬值或难以在二手车市场转售的损失。但如果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不仅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属于免责范围,还可能涉嫌保险诈骗罪,因此这种思路完全是不靠谱且有很大刑事风险的。
“找机会走‘全险’,很明显存在主观故意,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涉嫌保险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李超补充表示。
“全险”不应盲目追求
需要关注的是,许多车主在购买车险时,都会给爱车买“全险”,并认为这是最全面最安全的保险方式,只要汽车出现任何问题都可以得到赔付,果真如此吗?
其实,尽管购买了所谓的“全险”套餐,也并不代表全赔。在业内人士看来,以车损险为例,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上限为车辆实际损失的金额,一般如能修理,主要为修理的修理费。无法修理只能报废,或即便修理但修理费成本高于重置价值时,才会对车辆按照扣除折旧后的当时价值进行赔偿。因此,很多交通事故并不能直接赔偿车主购车价,而是赔偿其实际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真正的“全险”,主险加上附加险超过10种,被保险人基本上不可能购买所有险种,自然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全赔”了。
此外,但在实际事故理赔中,仍潜藏着不能全额赔付的情况。具体而言,车险中常包含免赔条款,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并不会照单全赔。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除了骗保,针对没有驾照、车型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情况吸毒等情况;未定损直接修车的情况等,车险一般不予赔付。
在业内人士看来,选购车险时切勿盲目迷信“全险”标签。李超表示,车主在投保车险时,应该根据自身驾驶习惯、所在地区、车辆价值等情况,合理选择需要投保的险种,“全险”虽然保障全面,但保费也会更高,车主应结合自身财务情况综合考虑所需要投保的险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