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国邮政集团鄂州市分公司被罚1万元:因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 种平蓝 V管理员 /12-20 /6 评论 /1 阅读 1220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4年12月20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12月20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鄂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因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刘某(时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鄂州市泽林邮政所当班营业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被警告并罚款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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