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12月23日,上海市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一系列虚拟电厂的管理规则,从入网到运行,全面规范虚拟电厂的管理。
《上海市虚拟电厂运营管理规范(试行)》
《上海电网虚拟电厂接入技术要求(试行)》
《上海市虚拟电厂入网测试认证方案(试行)》
《上海市虚拟电厂运行效果评估方案(试行)》
《上海市虚拟电厂运营管理规范(试行)》
提出了虚拟电厂系统的总体架构。虚拟电厂系统主要由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平台(部署于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运管平台”)、运营商平台、虚拟电厂终端(以下简称“终端”)以及相关信息通信网络组成。
负荷管理中心依托运管平台开展虚拟电厂资源统一调节,根据调节优先级及市场需求,组织虚拟电厂资源有序参与全市、市内区域、华东省间等市场,同一时间同一资源不可重复调节。
运营商按照需求响应、辅助服务及电能量市场交易规则进行量价申报,报量上限不应高于其最大调节能力。其中, 需求响应采用响应主体侧单边竞价,统一边际电价法出清。
《上海电网虚拟电厂接入技术要求(试行)》
上海电网虚拟电厂接入应遵循合规性、安全性增益性原则。
虚拟电厂应接入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新型负荷管理系统-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并在虚拟电厂电力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参与需求响应、辅助服务和电能量交易等。
参与电网调频辅助服务的虚拟电厂应直接接入调度技术支持系统,接受并响应APC功能模块下发的调频指令。
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平台、虚拟电厂电力交易平台、源网荷储协同调控系统/调度技术支持系统之间应实现业务贯通和数据交互,支持虚拟电厂参与电网调控互动和电力市场交易。
《上海市虚拟电厂入网测试认证方案(试行)》
测试方案规定,测试对象分为虚拟电厂单体资源、虚拟电厂运营商平台。虚拟电厂内的单体资源类型包括分布式电源、客户侧储能、可调节负荷(如充换电、空调)等。
虚拟电厂入网测试认证流程包括任务单发起、虚拟电厂运营商资料递交、技术能力评测、报告出具等。
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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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虚拟电厂运行效果评估方案(试行)》
在评估虚拟电厂效果时,虚拟电厂运行效果指虚拟电厂跟踪响应电力系统调节指令的能力,可通过调节功率、调节电量、有效调节持续时间、调节速率、调节偏差率等指标进行评估。
具体评分指标如下:
方案以需求响应(开关型)场景为主,规定了虚拟电厂运行效果评估的评估流程、基线计算、评估指标及评估结果等内容。需求响应(阶梯型、曲线型)、辅助服务及电能量市场交易参照执行。
(转自:储能与电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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