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黑龙江富裕农村商业银行被罚25.5万元:因未按规定收缴假币等三项违法行为类型 北马赤奋若 V管理员 /今天 /1 评论 /1 阅读 0110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年01月10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1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黑龙江富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三项违法行为类型,被警告,并罚款25.5万元。违法行为类型如下: 1.超过期限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撤销资料; 2.未按规定收缴假币; 3.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金某茹(时任黑龙江富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经理)被罚款1.3万元,对黑龙江富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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