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自2025年2月6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征收反倾销税的税率与商务部2007年第8号、2011年第16号、2013年第4号、2016年第72号、2019年第4号和2021年第4号公告的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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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2月6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实施期限5年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年02月05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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