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出,完善成品油零售管理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准入标准,审批部门应将许可结果录入相关信息系统,及时公开并通报相关部门。严禁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严禁擅自改扩建成品油零售网点。建立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制度,对不接受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正文
国办:严禁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年02月05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