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蒙商消费金融被罚83万元:个人不良信息报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前未履行告知义务 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 荀优悦 V管理员 /昨天 /4 评论 /1 阅读 0211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年02月11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2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内蒙古蒙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个人不良信息报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前未履行告知义务、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被罚款人民币83万元。时任内蒙古蒙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风险政策总监王某静,因未按照规定处理异议,被罚款人民币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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