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市民杨先生向潇湘晨报记者反映,近日自己与朋友在长沙龙湖水晶郦城小区一餐饮店门口吃宵夜时,遭遇高空抛物。“一根莴笋突然砸到桌子上,离我就二三十厘米,要是砸到我肯定就住院了。”
事发后,杨先生已报警求助,希望能找到高空抛物者。小区物业表示,之前在小区有过高空抛物相关宣传,且事发后,物业也在业主群再次提醒了业主,并会配合警方调查。
杨先生向警察展示掉落的莴笋
两人吃夜宵时突然遭遇高空抛物
杨先生介绍,5月14日晚,他和朋友两人在龙湖水晶郦城小区一餐饮店门口吃宵夜,遭遇到惊险一幕。“我们两个正吃着饭,突然天上掉下来一个东西,狠狠地砸在桌子上。”
监控视频显示,两人坐在桌子旁就餐时,突然一物体砸落下来,桌子上的餐食被震起,两人匆忙起身躲避。杨先生告诉记者,这一幕让两人吓了一跳,且难以平复,查看发现,掉落物是一带了标签的莴笋。从杨先生提供的照片看,莴笋掉落后已成稀巴烂状。
图为事发现场
“后怕啊,离我就二三十厘米,要是砸到我肯定就住院了。而且大概率是有人故意扔的。”杨先生说,事后,餐饮店为两人免了单,两人选择报警,希望找到高空抛物者,但至今仍未能找到。
餐饮店老板告诉记者,该事属实,且因监控无法拍到,暂时未能找到高空抛物者。“那个莴笋最少有两斤重,高空抛物随便砸到什么都可能把人砸死,那肯定不得了不。”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之前在小区有过高空抛物相关宣传,且事发后,物业也在业主群再次提醒了业主,并会配合警方调查。
高空抛物如何划分责任?律师解读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如果高空抛物产生的责任由实际行为人承担,无法确定的由可能侵权人承担,也可向物业追究责任。如果高空抛物行为致人受伤或者死亡的,根据情节轻重有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刑事犯罪。
在餐馆摆到门口桌子上吃饭遇到高空抛物,与行人在外走遭遇高空抛物,二者就抛物人责任来说没有区别。但是,商家允许消费者在室外饮食应当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若就餐时发生高空抛物事件,消费者也可向餐馆索赔,对消费者而言相当于多一层保障。
潇湘晨报记者武华康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